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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年初的囍宴穿上了夏茲姿的紅禮服作為第四套送客服後,就深深愛上了夏姿

當時是為了要讓媽媽不受婆婆的影響去訂做長禮服和租借衣服而硬拉媽媽去夏姿的

婆婆的獨門眼光讓我實在不敢恭維,我不但是大改自己風格和品牌路線以免發生衝突

再者就是,讓婆婆無法買衣服給我,花大錢也穿不出門的衣服,最後是會家庭失和的

多言了~

還是回到夏姿,以往給大家都是豪門貴婦才能走進的店,其實只對了一半

店員的態度很好,當然我們也一開始就表明的來意或許也有點關係吧

曾經試過,穿著夏姿衣服和一般衣服走進中山店~果真店員態度兩極化

但不可不說這就是服務業,西瓜要挖大邊,有奶便是娘

但是 百貨店 和 總店

婚後一改穿衣風格由時尚俐落轉為森林女孩棉麻風

決不和婆婆用同廠牌商品,直接避開廠牌好處

1.品味區隔後,婆婆無法判斷和批評你的衣著

 - 看不懂就不會亂說話

2.當你新買衣服時,婆婆也無法得知是新是舊

 - 不熟也看不出來

3.不同品牌,婆婆也無法知道你購買的價位

 - 自己爽就好

 

總之,外表一切樸實為最上策,時尚流行常常會和浪費愛花錢畫上等號

避開就好,少事少煩惱,但我越來越愛夏姿了

今年1月本來衣櫃裡只有1件夏姿的黑色防塵袋...現在已經是11件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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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ii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